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张大坑村道路整修及垃圾处理厂、大徐营村二期监控、徐堂村环境整治项目-结果公告

2019-04-29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张先生
  • 中标***万元
  • 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 1523****209

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张大坑村道路整修及垃圾处理厂、大徐营村

二期监控、徐堂村环境整治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张大坑村道路整修及垃圾处理厂、大徐营村二期监控、徐堂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张大坑村道路整修及垃圾处理厂、大徐营村二期监控、徐堂村环境整治项目

1.2采购编号: WJZC2019JC062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2招标公告日期:2019416日至2019422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9426

3.2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评标委员会成员:翟明丽、陈红云、石静

4.评标结果

中标人:河南中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小写:***

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壹佰捌拾玖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价的1.5%为基础向中标人收取,具体金额如下:10472元。

5、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本项目结果公告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523****209   

地 址:宛城区金华镇金花路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83******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东商业中心C2号楼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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