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水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三次)-结果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华区水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新华区水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三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华区水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三次)
采购编号:PXZC-BJ-20180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采购环保监测设备一批,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30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9年4月11日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9年4月19日
谈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宋建成、邱建、范卫海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万旭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7号10号楼
六、中标服务费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8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9****658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国际20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62****631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三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