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19-04-17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鹿采购[2019]0310号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陈先生
  • 预算***万元
  • 鹿邑县环境保护局
  • 1567****766

鹿邑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鹿邑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鹿邑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进行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鹿采购[2019] 03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需求:(具体需求采购需求书)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2

2

便携式(直读式)快速油烟监测仪

2

3

便携式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系统

3

4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1

5

笔记本电脑

3

6

激光打印机

3

2.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2.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万元。

2.5质保期: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9年4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谈判日期:20194月1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评标室

谈判小组:张新峰 、于翠娟、马掌珠

五、结果信息:

成交人:河南鑫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开第三大街110号厂房科技楼906

主要中标产品详见附件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发改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2003/09/15》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应缴纳服务费:人民币 ***元(贰万肆仟贰佰元整)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及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鹿邑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67****766

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3****130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