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焦作市2019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导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焦作市2019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导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2019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导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9]-094号
三、项目说明:为采购人提供汽车6辆,其中5辆型号为B级轿车,1辆型号为别克GL8,用于2019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导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四、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 :焦作市绝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大写:柒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成交供应商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北环路与长青路交叉口西50米北院内;
成交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10,692.00元(大写:壹万零陆佰玖拾贰元整)
五、谈判会时间:2019年4月4日15时
谈判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一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原瑞香、刘新立、范疑军。
六、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0391-2******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中路9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1-3******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