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19-03-22 12:00:00
  • 其他公示
  • 竞争性磋商
  • NX201901017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陈女士
  • 中标***万元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0377-65******

内乡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内乡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内乡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乡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X201901017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2019年1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3月22日

评标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杨子宛、谢涛(业主评委)、李文焕

五、评标结果:

成交人:南阳新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叁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内乡县人民法院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 胡卫1352****990

公司地址:内乡县湍东镇罗岗村黄家39号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乡县人民法院

地址:内乡县县衙西路88号

联系人:曹先生

 话:0377-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联系人:陈女士

 话:0377-63137669

 箱:nyfdzb@163.com

内乡县人民法院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