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三小学新建功能楼基础网络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三小学的委托,就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三小学新建功能楼基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三小学新建功能楼基础网络建设项目;洛涧交易【2019】00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0328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三小学新建功能楼基础网络建设项目
2.供货期:30天。
3.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月9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9年1月21日
评审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向北50米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评标二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韩同跃、张学峰 、姬明麟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河南智真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03号洛阳浙大科技创意园8幢101二楼
八、成交金额:***.00元;大写:拾捌万玖仟叁佰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三小学
地 址:洛阳涧西陕北二路10号街坊
联系人及电话:桑兴伟 1573****26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八楼809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0******
十五、附: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三小学新建功能楼基础网络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