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19-01-21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商政采【2018】828号1.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1275000元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王先生
  • 预算***万元
  • 夏邑县公安局

夏邑县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

结果公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夏邑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夏邑县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夏邑县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18】398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828号

1.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 投 资:***元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一个包

警务用车采购,共17辆,招标控制价***元

、公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5日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9年1月17日

3.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慧媛、芮乾坤、李磊、窦红梅、张利(采购人代表)

、评审结果:

经审查商丘市明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商丘市众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且排放标准均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三家投标人均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五、监督部门:夏邑县采购办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夏邑县公安局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52****172

  址:夏邑县华夏大道中段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0-3******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园田路交叉口        

监督部门:夏邑县采购办                                               

                                   

 

 

 20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