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19-01-18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民财采购【2018】91号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葛先生
  • 预算***万元
  • 民权县公安局
  • 0370-3107174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民权县公安局委托,就民权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民权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767号;

1.3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8】91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预算金额:***元;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交货期: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01月18日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评标室

评委名单: 王世轩  张志军  王洪飞   武蒙  邢树涛(采购人代表)

五、评审结果

    经评审,响应采购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

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民权县公安局

人:邢先生

   址:民权县江山大道16号附近

   话:0370-3107174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葛先生

话:0371-68******

联系地址:郑州市兴华北街18号

九、监督单位:民权县公安局纪委

 

2019年0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