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度高铁广场安保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西城区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2019-2021年度高铁广场安保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19-2021年度高铁广场安保服务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XCCG -2018-48;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内容及要求:主要包括高铁广场治安巡逻、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南北停车场巡逻及秩序疏导、南北停车场进出口收费管理、市政园林设施的巡查维护等内容;
5.服务期限:三年;
6. 预算费用:132.6万元/年;
二、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9年1月15日
评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十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翟伟刚、宋敬魁、田尧甫、张丽娜、郭民杰
四、中标人信息:
中 标 人:漯河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年
服务期限:三年
项目负责人:吴清旺
职业经理人证书编号:0260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汇处西北角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采购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为36808元。
六、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自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西城区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北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883****67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张长清 潘盼盼
电 话:1310****177 1367****604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