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购与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购与安装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购与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原交采2018GB146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12月24日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四、 采购信息:
开标日期:2019年1月15日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 宋新瑞、严琰、荆翠微、赵华杰、赵勤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康威电梯有限公司
中 标 价:***元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康庄路中央花园B座2单元2602号
联系人及电话:艾南/1563****799
六、中标服务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代理费为7000元整,
七、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乡市原阳县安泰街
联 系 人:王永超
电 话:1873****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至2019年1月16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