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回民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2019-01-14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商财采磋(2018)109号。
  • 河南省
  • 教育系统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吴先生
  • 预算***万元
  • 商丘市回民中学
  • 0370-3******

商丘市回民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回民中学的委托,就商丘市回民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审,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回民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1.2 招标编号:政采2018)824

1.3 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18)109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商丘市回民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工程地点:商丘市回民中学。

2.4 预算金额:***

2.5 项目概况及规模:13cm全塑型塑胶跑道、13mm高人造草坪、50mm高人造草坪、铅球投掷区天然草坪、排水沟改造、金属网栏、沙坑等

2.6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7 资金来源:财政专户资金。

2.8 采购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 采购控制价:***元。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3.1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3.2 公告时间:2018年1225日。 

四、磋商信息 

4.1 磋商日期:2019年1月9日上午9:00分整。 

4.2 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4.3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韩敬涛、陈国祥、贾祥涛、盛敬才、关杰

五、磋商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              大写:贰佰玖拾叁万陆仟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兴福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31336531       

注册地址:柘城县城关镇南环路南(检察院东)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星亿体育场地建设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       大写:贰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捌拾陆元贰角肆分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于伟庆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51579808   

注册地址:长垣县华垣路西段路南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省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           大写:贰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荆海伟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71716731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鑫苑路北25号楼7层7号  

经采购人商丘市回民中学确认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人:河南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              大写:贰佰玖拾叁万陆仟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兴福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31336531       

注册地址:柘城县城关镇南环路南(检察院东)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其中河南奥健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量清单序号8,排水沟改造项目特征描述缺少7项现浇混凝土盖板,未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作废标处理。其余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及最终报价程序

七、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商丘市回民中学纪检监察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人:商丘市回民中学

人: 关老师

联系方式:0370-3******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健康路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765****803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与陇海路交汇处金中环A座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