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伊滨区高铁大道等13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伊滨区高铁大道等13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就伊滨区高铁大道等13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伊滨区高铁大道等13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二次),HNCA2018-ZB08-100。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237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附件‘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9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9年01月10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二室(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陈知坤、解宝银、杜爱玲、贾书琴、李鹏
七、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永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报价:叁佰玖拾陆万肆仟伍佰肆拾元整(小写:3964540.00元)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海校路口北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3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三、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9******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五、附件:伊滨区高铁大道等13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