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智能互动黑板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19-01-04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夏财采购(2018)365号。
  • 河南省
  • 教育系统
  •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孙先生
  • 预算***万元
  • 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
  • 1873****991

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关于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智能互动黑板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委托,就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智能互动黑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智能互动黑板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749号

1.3 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18)365号 

二、项目概况 

2.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采购控制价:***元。

2.3 采购内容:采购智能互动黑板64台;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4 项目地点: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

2.5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2.7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质保期:3年。

2.10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3.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媒介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3.2 公告时间2018年123 

四、评标信息 

4.1 评标日期:201913上午09:00分整 

4.2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4.3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张玉玲、张藕莲、张桂芝、李艳、赵传成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瑞普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48899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保期:3年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3.57分;

注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淮河路

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卓铭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5006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零陆佰元整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保期:3年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2.79分;

注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德福路60号

三中标候选人:淮安新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4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保期:3年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77.96分;

注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永安路22号

经采购人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确认中标供应商为:

中标人:江苏瑞普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48899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保期:3年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3.57分;

注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淮河路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品牌型号

序号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品牌型号

1

智能互动黑板

64

31650

希沃、B86EA

...

...

...

...

...

...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纪检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

 址:夏邑县康复路西段路北

联系人:王先生

 话:1393****815    

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873****99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孙先生、1873****991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