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质(分)中心建设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GXZC2021-G3-000573-YZLZ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24 0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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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XZC2021-G3-000573-YZLZ;政府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其他
  • 郭春燕
  • 预算***万元
  • 0771-5******

 

项目概况:

广西水质(分)中心建设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GXZC2021-G3-000573-YZLZ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16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2021-G3-000573-YZLZ;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1]3006

2.项目名称:广西水质(分)中心建设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

5.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广西水质(分)中心建设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

1

一、项目范围

本次广西水质(分)中心建设工程涉及改建区中心1处(含南宁分中心),改建玉林、河池分中心2处、新建来宾、贺州、贵港分中心3处。

二、项目目标、任务及规模

(一)目标

改建区中心1处(含南宁分中心),改建玉林、河池分中心2处、新建来宾、贺州、贵港分中心3处,切实改善监测环境,提高水质监测能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质监测分析及应急测验的需求,保证监测数据及时传送到管理决策部门,为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提供决策依据,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生态保护提供技术保障,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

7.合同履行期限:《广西水质(分)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在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上级部门批复后,《广西水质(分)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在30个日历天内提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被 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的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5311800分。

2.方式:通过“云之龙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售。(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云之龙集团”,在云之龙集团公众号页面选择[疫情服务][购买标书],登记公司相关信息并经核实后,通过线上支付费用,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详细操作见公众号“购买标书”首页内“在线购买标书操作指引”)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说明:

请各供应商通过“云之龙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购买,一旦因网络或平台维护等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微信购买标书的,可采用以下方式邮购:

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采购文件的,必须于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编辑一份电子邮件发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可拨打0771-2616613获取邮箱),邮件内容含需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91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注: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索取收据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6169 30 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6169 00009 30 00

3.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身份证原件可用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护照原件等代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

联系人:蒋必远;联系电话:0771-2******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邮编:53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春燕、刘诗施;联系电话:0771-2******2******2611898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E/邮编:530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燕、刘诗施

电话:0771-2******2******2611898

4.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邮编:530012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