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采购编号:ZXHTZB2001FSF001A)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15 05:13: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ZXHTZB2001FSF001A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吴勇维
  • 预算***万元
  • 广西扶绥富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397****556

扶绥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 (旱改水)项目

(招标采购编号:ZXHTZB2001FSF001A)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扶绥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扶绥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HTZB2001FSF001A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有效缓解我县新增建设用地水田指标不足的矛盾,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广西扶绥富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扶绥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5家入围单位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投资单位。确定的投资单位在扶绥县辖区范围内相应地块单个项目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并以费用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项目选址、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复核、财务决算编制、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及后期管护3年等整体工作,达到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验收标准,并形成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中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本项目全过程负责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招标人负责提供辖区内合法、合规、符合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要求的土地资源供投标人实施项目;中标人以项目费用总承包方式负责扶绥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实施;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最终建成的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面积以公开招标最终价格进行回购,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同时报备入库指标确认后1个月内,富地公司按基准价***万元/亩公开招标,最终以指标报备入库率不高于基准价的中标价格***%的回购款给社会资本投资单位,本项目进入实际种植后期第一年管护,富地公司在农作物种植成活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75%的回购款给社会资本投资单位,进入实际种植后期第二年管护,富地公司在农作物种植成活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5%的回购款给社会资本投资单位,管护期满后交付手续办理完成1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的回购款给社会资本投资单位。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标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我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确认和报备工作。

4、采购内容:采购5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社会资本投资单位为扶绥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出资建设,每家中标单位具体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在中标后由广西扶绥富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

5、合作期限:2020年12月31日。

6、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 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7、本项目实施区域为扶绥县龙头乡、新宁镇、岜盆乡、渠黎镇、渠旧镇、东罗镇、柳桥镇、东门镇、山圩镇、昌平乡、中东镇等11个乡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亩,共12800亩(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

   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自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专业技术水平。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5 月22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7时3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法人公章,材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6月05日 15 时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06月05日 15时00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广西扶绥富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30号空港大厦主楼20楼

联系人:吴勇维

电话: 1397****556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8层、9层

联系人:谢维钧  

电话:0771-5******

3. 监督部门: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7******

                                               

                             采购人:广西扶绥富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 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