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执法现场见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编号:GTAZA3C2020002
项目名称:2020年执法现场见证服务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0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0年执法现场见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TAZA3C2020002 三、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1号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 项目联系人:陈昊 电话: 0771-2******、2****** 传真:0771-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20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3月27日 七、更正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邮寄快递包裹或供应商自送包裹送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1 日上午9时30分)前。 磋商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或自送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磋商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磋商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磋商文件。 (3)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磋商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最外层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采购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磋商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607室。收件人:陈昊,联系电话:0771-2******、2******。 2、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3、磋商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磋商文件包封,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密封性和磋商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供应商的报价。 由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情况填写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磋商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①“第五章磋商文件格式”中“磋商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可以联系得到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②“第五章磋商文件格式”中“磋商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2)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查询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 请按以上通知内容执行,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覃工 0771-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工、熊工 0771-2******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