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2019年惠民项目(社会服务)采购(NNJKZC2020-006)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编号:NNJKZC2020-006
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2019年惠民项目(社会服务)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6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2019年惠民项目(社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NNJKZC2020-006 三、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文玉群 0771-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潘菲 0771-4******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26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3月27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的竞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一)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竞标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竞标人竞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无效,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竞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竞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竞标人应充分预留竞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竞标文件,并尽量在竞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三)竞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竞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竞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竞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竞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竞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竞标文件收件情况,请竞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竞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收件人:潘菲 联系电话:0771-4******。 二、竞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采购文件“第四章 竞标人须知”中“15开标”的所有内容。 三、关于竞标文件澄清谈判的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竞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竞标人对竞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竞标人务必做到: 1.“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二)评审当天竞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竞标人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竞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通知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竞标人所提交的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竞标人的公章确认。 (三)如竞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竞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四、请按通知内容执行,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3月27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文玉群 0771-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潘菲 0771-4******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