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更改公告(一)
各竞标人: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编号:FCZC-2020-J2-10001-GXTM
三、1.采购人:防城港市公安局
联系人: 郑传扬
联系电话 :1867****839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大西南)工商局旁
项目联系人:黄日梅
联系电话:0770-3******
3.监督部门: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770-6******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20日
五、更正日期:2020年3月25日
六、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第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详见竞标文件。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现更改为“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详见竞标文件。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2.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标须知前附表及竞标须知:“12.1竞标人应于2020年3月31日13时30分前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现更改为“12.1竞标人应于2020年3月31日13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须知”三、竞标报价说明:“8.1.3最终支付勘测设计费用,应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采购项目勘测设计所有工作量,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竞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要求协助采购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在谈判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勘测费用中还应包括勘察作业准备(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中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0.12条规定的内容不包含)。(2)所有为工程勘测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 现更改为“8.1.3最终支付设计费用,应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采购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包括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要求协助采购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在谈判文件中是否有提及。(2)所有为工程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
4.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须知”四、竞标文件的编制:“10.1.2 技术标(4)设计方案”,现更改为:10.1.2 技术标(4)提供成功案例一个或优秀设计成果一个。”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防城港市公安局
日 期:2020年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