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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委托,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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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QXQZC2020G30076 |
| 项目名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采购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2月25日 |
| 定标日期:2020年03月17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长塘仔餐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20号龙湾华府B0栋6号商铺 |
| 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下浮系数(%):5.50%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文件 |
| 评审专家名单:滕云、陈园、谢毅松、严华、陆裕光、王丽萍 |
| 交货期/工期:按采购人需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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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单位地址: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王老师 0771-5****** |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玉工、曾工0771-5****** |
|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
| 质疑电话:0771-5****** |
| 投诉电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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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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