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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委托,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刘圩镇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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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QXQZC2020G30022 |
| 项目名称:刘圩镇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0日 |
| 定标日期:2020年03月12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东主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莫村七队住宅小区65号一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 1 刘圩镇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 1 项 1、服务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2、广告服务范围:本项目广告内容包括动画制作、视频制作、平面设计、3D设计、喷绘、雕刻、广告灯箱及各类广告需要的灯光制作、各类媒体投放(户外擎天柱、路边广告灯箱、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报纸媒体、网络媒体的发布及设计)亚克力吸塑字、雕刻字、水晶字、钛金铁皮字、霓虹灯亮化、LED电子显屏、电子灯箱、户外喷绘、写真展板、海报吊旗、旗类展架条幅、车体墙体广告等。 3.除提供宣传广告服务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与其相关的其他服务,包括在采购单位确定需求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上门取件、将成品运输到指定地点、设计费等。 |
| 评审专家名单:郑爱华(组长)、邹云南、韦杉娜、孔提英、韦琳(采购人代表) |
| 交货期/工期:三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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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新兴街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杨工 0771-4****** |
|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7****** 0771-7******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李工0771-7****** |
|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
| 质疑电话:0771-5****** |
| 投诉电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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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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