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中心搬迁-饮用水设备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2020-03-11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NNZC2019-10400C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其他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中标***万元
  • 2******
 

    受南宁市公安局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羁押中心搬迁-饮用水设备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9-10400C
    项目名称:羁押中心搬迁-饮用水设备项目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12月30日

    定标日期:2020年01月06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光普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00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贰万叁仟柒佰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http://zfcg.nanning.gov.cn//sjzbgs/277625.htm 

    评审专家名单:http://zfcg.nanning.gov.cn//sjzbgs/277625.htm

    交货期/工期:http://zfcg.nanning.gov.cn//sjzbgs/277625.htm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新 2******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A座11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  0771-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何仕宇0771-5******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0771-5******
    投诉电话:0771-2******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1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