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江麓十分厂片区截污项目采购公告
2020-07-14 05:00:00
| 湘潭市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湘潭市雨湖区江麓十分厂片区截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2020)92号,委托代理编号为:SZJXCS-2020-017)。采购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江麓十分厂片区截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2020)92号 3、委托代理编号:SZJXCS-2020-01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1、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投标供应商即日起至2020年07月27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0年07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星期一)14: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07月27日(星期一)14: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雨湖区鸡公嘴2号 联 系 人: 乐先生 联系电话:0731-58******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中建广场A座2510(湖南分公司) 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76号莲城商业步行街B区综合楼1栋1单元(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龙先生、刘先生 电 话:0731-89918875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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