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新冠疫情防护装备 招标公告

2021-05-3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BYC-WHZC-2021035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WHZC-2021035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51868-0347

3、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新冠疫情防护装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冠疫情防护装备一批,具体产品数量及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营业范围须包含医疗器械方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生产商须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提供《Ⅱ类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凭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2021年1月-2021年3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31日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及上述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以供检验,证明材料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3469757631@qq.com,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建一南路99号

联系方式:02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02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珏

电   话:0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