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业务科技用房勘察服务招标招标(采购)公告

2021-05-20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公开招标
  • HBYC-WHZC-2021033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张珏
  • 预算***万元
  •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 027-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WHZC-2021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HSZC202105-1872

3、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业务科技用房勘察服务招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是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具备国家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须提供负责人的 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与本项目成员的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 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验资报 告或银行存款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 面声明。
(7)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②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21日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3、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必须为本公司的工作人员,提供合同和社保证明),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6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59号

联系方式:027- 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室

联系方式:02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珏

电   话:0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