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白鹤泉东街(九康大道—龙王四路)交通改善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S-GC-2021-097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57026-6774
3、项目名称:蔡甸区白鹤泉东街(九康大道—龙王四路)交通改善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交通改善工程,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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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根据武汉市财政局【2020】77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供应商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注册单位须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提供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班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上岗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
(8)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须为项目经理)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公告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649287939@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5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5月21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2、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蔡甸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蔡甸经济开发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1867****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莉 梁晓玉
电 话:0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