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档案馆档案库房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JS-2021-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建财采计【2021】1
3、项目名称:建始县档案馆档案库房消防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建始县档案馆档案库房消防电气设备及配电系统改造升级,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等;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红土大道卓安科技二 楼)
3、方式: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填 写完整的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附件中下载)并获取磋商文件;自带U盘拷贝 磋商文件或发送到磋商申请人邮箱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红土大道卓安科技二 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供应商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 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工作,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 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档案馆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2号
联系方式:07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红土大道卓安科技二楼
联系方式:07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梅
电 话:134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