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浠水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景观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2021-03-30 12:00: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无2、采购计划备案号浠财采计备【2021】JH0000178号3、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名   称:/
  • 王先生
  • 预算***万元
  •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 1363****9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浠财采计备【2021】JH0000178号

3、项目名称:2021年浠水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景观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2021年浠水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景观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投资估算价约2889.34万元,涉及到10个乡镇(区),14条路线的道路两侧景观提升及节点绿化,共约121.8KM。工作内容包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施工阶段进度款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的相关服务工作,并配合县审计局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出具审计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合格有效;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拟派的总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31日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3、方式:

现场纸质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不做标书),逾期概不受理。
3、询价成交原则:
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单位,取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最低价格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联系方式:136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