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控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MD2021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4097-3979
3、项目名称:区疾控仪器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区疾控仪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制造商: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拟竞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供应商为代理商: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拟竞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和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两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
(5)、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19年3月-2021年3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完整无不良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
(7)、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经济处罚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北二门门面)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如由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2)、如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3)、报名时请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及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资格预审将被拒绝。)送达到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北二门门面,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树藩大街1号
联系方式:02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北二门门面
联系方式:027-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2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