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一元街道办事处一元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封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1-03-16 12:00:00
  • 资格预审
  • 公开招标
  • HBMD-YYJ-2021-030601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 陈晶
  • 预算***万元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一元街道办事处
  • 1387****5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MD-YYJ-2021-0306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1518-0256

3、项目名称:一元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封堵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HBMD-YYJ-2021-030601-01
(2)项目包名称:一元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封堵工程(1包)
(3)类别:工程
(4)范围:一元路至二曜路
(5)数量:1家
(6)最高限价:***万元,超此金额作无效标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HBMD-YYJ-2021-030601-02
(2)项目包名称:一元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封堵工程(2包)
(3)类别:工程
(4)范围:二曜路至三阳路
(5)数量:1家
(6)最高限价:***万元,超此金额作无效标
(八)服务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九)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 2018 年度和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在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证明材料,其中:①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发布公告前 12 个月任意连续 6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②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发布公告前 12 个月任意连续 6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③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平台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有无行贿的相关记录
(7)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资格预审申请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与资格预审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17日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长天路5号)

3、方式:

(三)方式:
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等,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或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3、资格预审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3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长天路5号)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3月24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一元街道办事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岳飞街7号

联系方式:1387****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长天路5号

联系方式:1862****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晶

电   话:186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