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路灯管理所郧阳区橄榄大道、园区太阳能路灯安装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CTP2021-XM0183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采计备[2021]XM0183
3、项目名称:郧阳区橄榄大道、园区太阳能路灯安装施工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对郧阳区橄榄大道、园区太阳能路灯进行安装施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许可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和连续三个月(2020年11-12月、2021年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3)供应商及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拟投入人员岗位信息必须与平台登记信息保存一致;
(4)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施工业绩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审核的已建业绩,且平台显示已竣工验收的业绩),需提供一体化平台相关内容的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5)提供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由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带鲜章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A级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
(1)由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费的证明及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
(2)①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2020年11-12月、2021年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企业依法纳税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行为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⑥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内容的证明材料。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路灯管理所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154号
联系方式:07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天津路28号
联系方式:07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