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健康局茅箭区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TXM-202103-010A
2、采购计划备案号:MJGPC202126
3、项目名称:茅箭区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数字化彩超机一台、空气消毒机两台、呼吸机两台(详细参数及标准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相应货物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书;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的受贿、单位受贿、行贿、对单位行贿的无贪污贿赂记录;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万达广场公寓楼B座1103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提交上述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所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装订成册,核查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张湾区万达广场公寓楼B座11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茅箭区武当路71号
联系方式:1363****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市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湾区万达广场公寓楼B座1103室
联系方式:150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50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