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十字路风雨凉桥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3-04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XFZFCG-2021-2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 陈先生
  • 预算***万元
  • 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 1897****5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ZFCG-202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JZCG-2021-157-00019

3、项目名称:十字路风雨凉桥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字路风雨凉桥文物保护修缮

8、合同履行期限:9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1、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同时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括古建筑)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房屋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应证书、劳动合同及2020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 拟派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证书。提供人员名单、相应证书、劳动合同及2020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师)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可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网址。提供相应证书、劳动合同及2020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 根据人社部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的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
6 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5日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取得数字证书(CA锁)后,方可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将密封电子投标光盘现场递交至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县农业局三楼)。逾期送达光盘或未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县农业局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联系方式:189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3楼

联系方式: 07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9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