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纪委江夏区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TS-CS2021-F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0098
3、项目名称:江夏区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含大米、食用油、肉、面粉、干货、调味品、禽类、鸡蛋、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及一次性用具等配套物品的采购及配送。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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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储存场所证明材料(自有场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冷藏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配送能力证明材料(自有配送车辆的车辆行驶证、非自有配送车辆租赁或物流协议和行驶证,同时须提供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
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7、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②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第23栋21层8号)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写字楼23栋210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写字楼23栋2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夏区纪委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特1号
联系方式: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写字楼23栋2108室
联系方式:02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甜
电 话:0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