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公安分局2021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T2021-G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22821-2752
3、项目名称:蔡甸公安分局2021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壹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每年续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贰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应具有经销代理资格证书且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四表一注),近几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近几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提供网页版截图,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6)投标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与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
3、方式:
(1)必须满足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看、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对应保持一致);
(2)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
(4)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义,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蔡甸区公安分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
联系方式:130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联系方式:02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成
电 话:0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