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新塘乡人民政府恩施市新塘乡下坝村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土壤修复与治理社会主体(投资人)及货物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2020-12-17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公开招标
  • HBES-EXZB20023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ES-EXZB20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市财采计【2020】15号

3、项目名称:恩施市新塘乡下坝村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土壤修复与治理社会主体(投资人)及货物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1、社会主体(投资人),2、酸化治理(生石灰50吨、土壤调理剂124.4吨),3、提升活性菌数量和种类(微生物菌剂244吨、活性菌2560kg)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根据恩施州《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工作方案》及《恩施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社会服务主体(投资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2.货物供应商须具备土壤调理剂和微生物菌剂供货能力并具备生产土壤调理剂的资格资质和能力,提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肥料登记证,如投标人没有微生物菌剂生产资格资质和能力的,可以对外采购供货(提供授权委托书),土壤调理剂登记证上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CaO(氧化钙) ≥25%,SiO2 (二氧化硅) ≥20%,MgO(氧化镁)≥4%, pH:9.0~11.5)要的得求,微生物菌剂有效活菌数≥2.0亿/克。
6.3.投标人需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体各方供应商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4.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6.5.联合体各方供应商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社会服务主体(投资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02

3、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持报名登记表(附后)、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02)领取招标文件;因疫情原因也可采用邮件报名,以邮件形式报名的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297240732@qq.com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新塘乡人民政府

地   址:恩施市新塘乡

联系方式:1896****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02

联系方式:1347****983 07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1347****983 0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