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专变双电源电气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0-12-05 12:00:00
  • 谈判公告
  • 询价
  • HBQS-2020ZC-065
  • 湖北省
  • 司法机关
  •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工
  • 预算***万元
  •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 1897****199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专变双电源电气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5 15:53发布单位: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2-16项目监管地:省直辖|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专变双电源电气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S-2020ZC-065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22693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专变双电源电气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包1:10KV配电工程,预算为43万元;包2:电力配套施工,预算为32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3包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包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3、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④资质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咸安区银泉大道519号

联系方式:189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1850****996、1998****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   话:185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