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白鹤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2-17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HBTXZB-HF2020-25号
  • 湖北省
  • 其他
  • 预算***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XZB-HF2020-25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鹤峰县白鹤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公厕、停车场硬化、雨污管道、绿化、照明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市政工程类似业绩;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或岗位证书;
(3)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二年内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材料,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将查询的信息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3、方式:

各潜在响应供应商,请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查阅项目采购公告,并在项目公告下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0年12月23日以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应在2020年12月 23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4、由于图纸内存过大无法上传到附件中,各潜在供应商如需图纸,请联系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鹤峰县后坝路长友大厦

联系方式:07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对门)

联系方式:0718-5******、189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峰

电   话:189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