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长阳县金子山陵园松鹤区和松鹤东区墓位碑石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无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长阳县金子山陵园松鹤区和松鹤东区墓位碑石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1、芝麻白花岗岩单人墓碑20套,主碑面110*60*3、碑柱108*15*12、柱子分别雕花,压方处雕花,碑头雕镂空双龙戏珠。
2、芝麻白花岗岩双人墓碑30套,主碑面110*60*3、副碑面88*45*3、主柱108*15*12、副柱86*15*12,四根柱子分别雕花,压方处雕花,碑头雕镂空双龙戏珠。
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有三证合一的证件和其它相关许可证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金子山陵园办公室
3、方式:
当面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金子山陵园办公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2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金子山陵园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金子山陵园
联系方式:07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金子山陵园
联系方式:07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建国
电 话:0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