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州市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固定站(随应桥站)站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DL0201207G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0]XM3563号
3、项目名称:随州市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固定站(随应桥站)站房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随州市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固定站(随应桥站)站房建设工程,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出具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何一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评审时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3、方式:
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3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均为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与原件相同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响应文件的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26号
联系方式:0722-33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方式:0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国群
电 话:0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