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QLZY20201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0]2FC548A
3、项目名称:枣阳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升级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数据库服务器1台、中心管理服务器1台、服务器专用SSD硬盘480GB (原服务器改造升级)12块、服务器专用SAS硬盘 4TB(原服务器改造升级) 12块、服务器专用内存32Gb(原服务器改造升级)12条。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0号)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领取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3)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0年度1-11月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其报名申请。
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网页查询结果;
(3)2018、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0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公安局
地 址:枣阳市民主路
联系方式:1807****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朝阳东路50号
联系方式:1997****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99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