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店镇机关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2020-2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顾家店镇机关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屋面树脂瓦安装162㎡,排水管33m;楼地面陶瓷地砖144.8㎡,橡胶地面495.1㎡;内墙胶漆1099.84㎡,外墙涂料702.6㎡,天棚胶漆357.52㎡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可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照谈判文件约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5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中央山水建材商贸城四楼)
3、方式:
获取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中央山水建材商贸城四楼),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枝江市顾家店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枝江市顾家店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会将在枝江市顾家店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顾家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枝江市顾家店镇
联系方式:188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友谊大道中央山水商贸城四楼
联系方式:1994****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欢欢
电 话:199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