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和消耗品供应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HZC-2020-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17058号
3、项目名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和消耗品供应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为机关食堂后勤保障,包括食材配送、分送到位,配送包括且不限于肉类、水产类、蔬果类、水果类、油类、调料类、粮食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配送服务的经验,且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B座1502室)
3、方式:
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全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B座1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二路特一号
联系方式:027- 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B座1502室
联系方式:02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印雯
电 话:0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