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随县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服务外包(32个月)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CGDL0201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财采计【2020】501号
3、项目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服务外包(32个月)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随县经济开发区主要道路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养护总面积 69100.98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拟定为32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的营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园林工程种植、设计、施工或绿化养护等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专用设备,包括洒水车、打草机、绿篱修剪机等,以上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进行审核;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劳务合同及近期三个月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只承担本项目养护管理工作、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成立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所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以银行凭证为准);
(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保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废无效处理;
(9). 近三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10).近三年投标人未被有关监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1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汉孟路277号
3、方式:
现场购买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
地 址:随县新县城杨林路
联系方式:07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汉孟路277号
联系方式:1302****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 话:130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