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大川、东城福利院“平安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2020(MJCG)-12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MJGPC20201044
3、项目名称:茅箭区大川、东城福利院“平安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不锈钢护栏,更换断桥铝合金窗户,内墙粉刷乳胶漆,外墙刷真石漆,维修房门,维修围墙,安装消防水管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0年5-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和加盖企业注册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和社保卡,人员名字需自行标记出来,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现场备查)。
(3)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及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不能查询的采购人均不予认可)。
(4)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登记信息和人员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定的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A级的守法诚信企业。
(6)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东环路9号九州龙城8号楼1单元3106室
3、方式: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打孔装订成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张湾区东环路9号九州龙城8号楼1单元310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东环路9号九州龙城8号楼1单元3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茅箭区民政局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联系方式:07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东环路9号九州龙城8号楼1单元3106室
联系方式:1329****477、07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经理
电 话:132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