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2019-2021年度食品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2019-01-22 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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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轨道交通2019-2021年度食品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114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40款规定:“40.1 采购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21509时00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标书全部需要重新制作吗?

 答: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长沙市轨道交2019-2021年度食品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标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