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智慧质监”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对“互联网+智慧质监”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1.1 项目名称:“互联网+智慧质监”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 1.2项目预算***万元。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19】0031 委托代理编号: LYNW-2019CG-0018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 工程(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4.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 4月 8 日17:00时至2019年 4 月 16 日 17:00 时止(5个工作日)。 5.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2019年4月29日 10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 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30000.00元 (人民币)。 7.2 缴纳时间:2019年 4月 8 日17:00时至2019年 4 月 16 日 16:30 时止,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账 号:84388999910100031001014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 址:耒阳市大桥路113号 电话:0734-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金阳路(青年公寓201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 135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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