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谈判通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1、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湖南西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湖南省润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湖南省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吉首市第二建筑安装公司;6、湘西自治州鸿大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7、吉首市乾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8、湖南茂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湖南天福景观建设有限公司;10、湖南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吉首市第三建筑安装公司;12、湖南昊龙建设有限公司;13、湖南中超生态建设有限公司;14、株洲宇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5、湖南金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湖南湘涛建设有限公司;17、湖南志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8、湖南振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9、湖南志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21、湖南立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湖南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湖南志远建设有限公司吉首市人民法院的吉首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19-200012、委托代理编号:ZPTC2019-00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谈判文件提供期限于2019年 4 月 23 日至2019年 4 月 28 日,谈判文件售价: 400元/套(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时,同时缴纳购买谈判文件款项)。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20000(元)。 5、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17 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6、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2)保 证 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整) (3)缴纳时间:2019年 4月28 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 (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首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符先生 电 话:1397****826 地 址:吉首市乾州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首市乾州西一环市质监站2楼 联 系 人: 高女士 李女士 电话号码:0743-8****** 1730****996
2019 年 3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