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直管区域(内线)环卫作业采购项目
2021-03-05 04:38: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双流区政采招〔2021〕001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直管区域(内线)环卫作业采购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02-09 14:37:38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更正公告(终止公告) | ||
| 更正内容 | 经核查,《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直管区域(内线)环卫作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双流区政采招〔2021〕001号》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包件7“道路基础信息表格”中序号37与46的内容出现重复,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废标,现终止本项目,待调整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更正日期 | 2021-03-04 14:29:00 |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项目采购文件编号以双流区政采招〔2021〕001号为准;预算执行号:(2020)1178号。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采购监督办公室电话:028-8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项目,详情见: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关于公布成都市双流区首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每家供应商只派1人进入开标会现场,参加人员须严格遵守现场秩序,依次排队,服从我中心的疫情防控规定。4、本项目预计参与供应商较多,请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留足疫情检查和递交CA证书、CA证书密码的时间(当日08:30始我中心即可接收本项目CA证书、CA证书密码的递交)。如因出示健康码、接受消毒、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CA证书、CA证书密码的,后果自负,谢谢配合!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一段39号 | ||
| 联系方式: | 028-8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八十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刘刚;联系电话:028-8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刚 | ||
| 电话: | 028-85****** | ||
| 五、附件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