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锅炉除尘设施配套项目更正公告

2019-04-11 04:35: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湖南省
  • 行政机关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汪女士
  • 龙山县环境保护局
  • 1334****918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内容:

1)第二章2.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附件6商务评分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基础分值

评分标准

3

商务评分(满分20分)

标书制作

6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8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财务状况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计2分,否则不计分。

经营业绩

6

投标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的计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加满6分为止。(提供相应的合同,或者完工证明材料,或者竣工、完工验收文件的影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及以上的锅炉除尘设施项目。

企业或知识产权

 

6

1. 企业具有除尘相关专利证书每个计1分,最高得2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 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和安权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得2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3.投标企业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现更正内容为:

序号

评分项目

基础分值

评分标准

3

商务评分(满分20分)

标书制作

5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财务状况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计2分,否则不计分。

经营业绩

5

投标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的计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加满5分为止。(提供相应的合同,或者完工证明材料,或者竣工、完工验收文件的影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及以上的锅炉除尘设施项目。

企业或知识产权

 

8

1. 企业具有除尘相关专利证书每个计1分,最高得2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 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和安权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得2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3. 投标企业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含除尘得2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招标文件中有与以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具体变更事项内容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采购人:龙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1334****918

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建设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洪先生

电话:1777****668  0743-6******

地址:龙山县岳麓大道中段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