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南政采招〔2020〕1号)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0-03-04 11:49: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231859512910003
  • 四川省
  • 教育系统
  • 中标***万元
  • 003***40 00000018 231859****10 0827-8****** 510501109160

因疫情期间该项目于2020年1月2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暂停采购的公告。现恢复采购活动,同时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更正如下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的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23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必查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更正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32309:30(北京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川办发〔202012号文件以及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本次响应文件采取邮寄的方式。收件人: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股。联系电话:0827-8******。收件人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31号(光雾山广场旁住建大楼二楼。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开标地点,逾期寄到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从公司基本帐户转账、汇款(必须注明政府采购招标编号)

收款单位: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1:中国工商银行南江县支行

账  号:231859****10003***40

开户行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

账  号:51******916000000018

注:现场报名时单独递交从公司基本帐户转账、汇款复印件一份或保函一份,未递交的不得参加投标。

交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南江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开 户 行: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更正为:

7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采购人免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 二、总  

2.4 “供应商”系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更正为:

2.4 “供应商”系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四、投标文件

删除:14.1 资格部分中的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四、投标文件

删除: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六、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四、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系统将投标文件正本(数据电文)提交,投标文件副本和电子文档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18、19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更正为:

20.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系统将投标文件正本(数据电文)提交,投标文件副本和电子文档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邮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18、19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七、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四、投标文件

删除: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开标

***.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更正为:

***.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监督人员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监督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九、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删除:***.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删除:***.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3)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根据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十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 开标程序

2)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更正为:2)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邮寄先后顺序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十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删除:***唱标4)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5)唱标完毕后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十三、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唱标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更正为:

***唱标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评标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十四、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评标

    ***.1成立评标委员会

增加:3)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

十五、招标文件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进资格性投标文件:

删除: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一份复印件

删除: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需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进资格性投标文件:

备注:1、以上原件必查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过时不受理。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查资料不齐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主持人、监督人、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对开标现场不予接收情况记录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更正为:

备注:1、主持人、监督人、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开标结束后由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供应商

十七、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删除:注:评分要求原件必查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过期不受理。